2008年1月2日 星期三

翁明崖個展





創作自述:


繪畫和攝影的差異在於,繪畫藉由手操作在畫布上留下的筆觸痕跡符號是為繪畫所獨有的。攝影可以如實的將物像重現,可它無法複製出由看得見、摸得著的筆觸所達到的那種畫面質感與觸感。





我以自我肖像做為繪畫創作之題材,並不以描寫形似為主體,而是以自我肖像來進行繪畫之自我觀照及其繪畫當下的存在狀態的關注。在繪畫創作的建構與否定過程中,其作品最後呈現出模糊、覆蓋、矛盾、隱晦的自我肖像,在這過程中,呈顯的是繪畫狀態當下的存在狀態,以及自我心理層面的投射。





在繪畫的過程中,我正視著畫筆在畫布上所畫下的每一筆,它在我的視線遊走,隨著我的手勢而行,是急是緩,隨著我心理狀態而變,是急是噪,隨著音樂而行,是曲是直,是快是慢,是頓是揚。我存在這繪畫的當下,我觀注著繪畫過程中,外在現實與內在心理之間的關係與變化。





我的思緒是處在繪畫的當下,面對著我自己的肖像,我和自己相互凝視。自我肖像在我的筆勢動作中隨著時間漸漸的形塑成形,又在自我的否定下,一筆一筆的被我覆蓋而漸趨於無形,然而這無形永遠有著自己手繪筆觸所留下來的繪畫性痕跡,我呈現了一個相對矛盾與隱晦的自我肖像,他於是乎成為我繪畫心理層面的表徵。就圖像性語彙言之,這模糊隱晦的自我肖像是為我的繪畫心理狀態及人格特質的顯像,而以繪畫性而言,它是為我的繪畫存在狀態及情感的呈顯。





我以自我肖像為創作主題,在其繪畫過程中凝視及觀照著我自己。是繪畫的觀照與省思,也是自我成長歷程與人格特質的情感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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